上海侦探:假离婚可以撤销吗
栏目:法律资讯 发布时间:2024-05-04

上海侦探:本公司几天分享一下关于假离婚可以撤销的话题跟大家聊一聊,离婚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夫妻因感情破裂造成离婚是很正常的,但是假离婚的现象也越来越多。有些夫妻通过

假离婚恶意规避法律,逃避债务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那么,为了逃避债务虚假离婚可以撤销吗?

为了逃避债务虚假离婚可以撤销吗

夫妻通过假离婚的方式逃避债务的,债务人将财产转移到配偶一方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财产转移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债权人的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五条【撤销权的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如何证明夫妻为逃避债务离婚

债务人通过假离婚分割财产的手段逃避债务、规避法律的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范畴。因为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一)意思表示不真实;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三)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三十九条【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四十一条【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夫妻恶意逃避债务“假离婚”怎么执行

1、如何认定夫妻财产从而执行

1)在执行阶段,能不能追加一方配合为被执行人呢?

自最高院在2017年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7]48号)》,该通知第二条明确规定“未经审判程序,不得要求未举债的夫妻一方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若审判阶段仅认定夫妻一方承担责任,是无法在执行过程中直接追加配偶作为被执行人的。

在无法追加配偶作为被执行人的情况下还有其他处理办法。

如申请执行人在审判阶段已起诉过被执行人配偶但未被法院支持,则需启动再审程序,将执行依据改判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或者,审判阶段未起诉被执行人配偶,则应另行以该笔债务

起诉主张被执行人配偶的责任,此时,由于案件当事人不同,并不属于民诉法司法解释247条规定的“一事不再理”范畴。

只有将个人债务在审判阶段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才能将被执行人配偶作为被执行人。仅夫妻一方为被执行人,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呢?

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被执行人一方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其财产大部分登记在未举债的配偶名下,或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情形。因此,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夫妻之间恶意逃

避债务,执行法院有权审查执行标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积极将执行标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提交给法院执行局,譬如被执行人的婚姻登记信息、财产的登记或占有信息等。经法院审查后,若执行标的系夫妻关

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即可采取执行措施。

2、如何处理假离婚问题

首先债权人遇到类似情况,应通过以下方法去处理:

①在审判阶段建议先一并起诉夫妻,进行有效的财产调查和财产保全工作,了解现有的财产以及已注销(转移)的财产情况与婚姻登记情况,即使夫妻确有一方不承担责任,但至少债权人已经掌握一定的财产线索和信息,有利于后续的执行程序。

另外,诉讼过程中,夫妻一方一般会提交离婚协议或法院文书作为证据,债权人亦可先行判断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情况。

②在执行阶段时,应向法院提供线索;查找被执行人夫妇目前的具体住址,了解双方是否仍然居住在一起,方便法院采取相应的措施;

向法院提供尽可能多的关于被执行人夫妻的财产线索,具体包括纠纷发生之前一直到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夫妻的经济状况及财产线索,方便法官查找。

③在实践中执行的具体办法大多是以下三种:

①强制与教育相结合。对于执行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执行人员应采取强制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执行人员首先应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向被执行人宣传法律,指出法院认定

其为假离婚的事实依据,以及借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法律后果。对于少数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经执行人员多次教育仍拒不履行义务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102条第六项之规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②迳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于通过行政程序协议离婚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迳行对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

执行措施。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认定其行为无效。通过诉讼程序办理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这类案件虽然履行了离婚手续,但在财产分割上明显不合理,有财产一方不承担债务,而无财产方却承担全部债务。对这类案件,我们应建议院长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确定被执行人与财产证照持有者共同偿还债务。上海侦探:在这里提醒大家“假离婚”就是真离婚,“假离婚”其实是老百姓之间一种通俗的叫法,指夫妻双方感情未破裂而是为了达成某种目的而协商离婚,事后再复婚的行为。而在法律层

面上,并无“假离婚离婚动机如何,一旦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发放离婚证后双方婚姻关系即解除,离婚行为不可撤销,说白了“假离婚”事实上就是真的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