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调查取证事务所:婚前房子加上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
栏目:法律资讯 发布时间:2024-05-04

上海调查取证事务所:婚姻中有合就有分,虽然古往今来比例不同,但都是无法不面对的事实,那么今天聊一聊有朋友想了解的是否婚前房子加上女方名字离婚时要分女方一半?

1.婚前已全款付清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本来和对方无关,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分割。

如果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对方的名字,法律上认为是一种对妻子的赠与,需要分给对方一半。即使婚前房产有父母的出资,父母也没法反对这件事情。

如果只是口头承诺有女方的,或者书面表示愿意赠与女方,或者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中表明愿意赠与女方,但都没有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那么男方是可以随时反悔的。

2.如果是婚前的房产婚后夫妻双方合同还贷,那么婚前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要分出一半给对方补偿。

如果婚后加上了对方名字,那么就不区分婚前婚后部分,按房屋现值给对方一半。

我们曾接了解这样一起案件,男方在婚前买了房,首付五万是他姐姐提供的,女方结婚后一直照顾家庭,男方赚钱还贷十五万,还完贷款正好赶上08年左右上海房价大张,2020年离婚时

就要按照还贷部分占房屋总价值的份额(四分之三)的一半,也就是八分之三的房屋先价值,支付女方补偿款,将近要给女方三百万。

而现代上海由于房价升值空间有限,常出现一种情况,男女双方都赚钱,可是房子可能是婚前男方一人名下的,这就已经掏空了男方的钱,婚后男方工资用来还贷款,女方积蓄、工资用

来生活,最后离婚时女方身上没有了积蓄,也只拿到很少的补偿款。

所以说,现代男女在上海最好的结婚买房方式,是婚前各自买一套房,婚后双方各自还各自名下的房屋贷款。

3.如果婚前买房涉及到和父母之间的借款,那么即使加上了对方名字,也要先还清父母的借款,再就余值分给对方一半。涉及到和父母的借款,就要通过举证才能证明,比如婚前是否告知对方有这笔借款、婚后是否提及过、有没有借条,证据等等。上海调查取证事务所:婚姻家事案件有特殊的隐私性,所以欢迎大家通过私信、留言的方式进行咨询,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一对一的专属情感法律咨询热线。